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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86 10 87835788在伴侣圈球王会网址如许发微商告白三人被罚40万!
据了解,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,富迪)旗下三名代理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,被相关部门处以40万元罚款。
据报道,2018年12月初,一罹患造粙细胞瘤的患者因听信了富迪经销商赖某的推荐,购买食用了富迪旗下一款“小分子肽固体饮料”(以下简称,小分子肽)产品。
赖某宣称,“小分子肽”能治好癌症等多种病症,如股骨头坏死、乳腺癌等等,有些患者甚至都“准备后事了”,因吃了这款产品后“起死回生”。
听信了赖某的线盒“小分子肽”。并且没按照医生的要求吃药、动手术,而按照赖某的指导,每天三次按时按量服用“小分子肽”。然而在服用一个多月后,患者的肿块不但没消除球王会网址,反而越大。
据了解,富迪“小分子肽”实际上是一款固体饮料。根据该产品外包装信息显示,主要成分为大豆肽粉(非转基因大豆)、菊粉,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,生产许可证号为SC 934。
美商社经过查询发现,该产品的确为普通食品,而非保健食品,更非药品。但在朋友圈的实际宣传中,这款普通食品却被神化为包治百病的“神药”。
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发现,富迪旗下三名微商柯某、姜某、赖某在其朋友圈内,大肆进行虚假宣传,发布了多起“小分子肽”治疗疾病的案例。
在富迪代理柯某口中,这款“小分子肽”产品能够让起了褥疮的皮肤长出新肉,让瘫痪三年的患者肢体肌肉有了弹性,还有了站起来的希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“除医疗球王会app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”富迪微商代理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广告法。
原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认为,姜某、柯某属于富迪经销商,而赖某属于富迪会员,销售产品会员也称为经销商。
姜某、柯某、赖某三人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宣传(富迪)小分子肽产品属于个人行为,即是广告发布者。三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宣传该产品能治疗慢性前列腺炎、痛风、肺腺癌等案例,以此来宣传该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对此,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责令三人停止发布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同时对姜某处罚10万元,柯某处罚15万元、赖某处罚15万元。
姜某、柯某、赖某三人辩称,他们只是该产品的使用者,在发现产品对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一定的保健帮助作用后,以“分享好产品”的目的发布信息,并非为了宣传广告,而是对自己使用该产品的感受描述,不是为了劝说他人购买,是在分享自己生活方式的一种表现形式。同时发布朋友圈信息不是面向社会大众,而是有亲友关系的人员。
三人还声称,“小分子肽”产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“保健食品”,他们了解到该产品的生产许可、成分及功效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从产品原料及一般人对保健产品功效的常识判断,并无任何对有毒有害的物质,并且服用该产品后,身体并没有任何不适。
三人认为,他们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的危害后果,即便发布产品信息在朋友圈的行为存在不妥,但违法行为也是极其轻微的。同时已及时纠正,并在作出处罚结果前,主动消除影响,属于法定不予处罚情形。
对此,海口市政府经行政复议认为,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依据正确,程序合法,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,维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因不服处罚结果和行政复议结果,姜某霞、柯某、赖某将海口市政府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。
近日,海口市中级法院又对此案进行了终审。法院认为,姜某、柯某、赖某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,混淆药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,误导不明的消费者或患者,给消费者或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人身损害,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依法应当予以处罚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,以及海口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,程序合法,结果并无不当,应予维持。
据悉,这是海南省首例因在个人微信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的案件。在《广告法》对虚假宣传的处罚中,通常针对的是企业在公开场合进行违法宣传的行为,对于在微信朋友圈,这个相对私密的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,常常存在监管漏洞。
但随着微商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肯定,成为正规军,在法律法规上也将被逐渐纳入监管。对于微商中存在的乱象,国家正在大力进行整治。作为微商的主战场,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,微商代理们也要仔细甄别宣传内容,不能想发什么就发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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